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錫業分公司
2021年度供應鏈盡職調查報告
一、公司信息
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錫業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屬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分公司公司,CID002180。位于云南省紅河州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5號路旁。
二、RMAP 評估總結
公司于2021年11月8-9日接受了由RMI委派的第三方審核公司進行的RMAP現場審核(涵蓋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并于2022年3月19日通過RMAP的審核。
詳細信息見RMI官網//www.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org/。
三、公司供應鏈政策
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嚴格遵從《中國礦產供應鏈盡責管理指南》和《經合組織關于來自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礦石的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以下簡稱《中國指南》和《OECD指南》),并按指南要求制定供應鏈政策,政策經公司管理層審查和批準,管理層致力于支持本政策的實施。本政策已向利益相關方(供應商、客戶、員工等)廣泛傳播,可于公司網站r7.ac.cn查閱。
四、公司管理體系
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供應盡責管理工作組,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組長,副組長由公司副總擔任,工作組成員包括市場運營、審計法務等相關職能部門及錫業分公司、采購單位等。公司按照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編制的《負責任采購管理手冊》,恪守在供應鏈政策方面的承諾,并制定了以下方面的盡職調查內部流程:
——公司出臺了《錫業分公司負責任采購內控體系運行管理辦法》,成立供應鏈盡責管理工作組負責監督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和風險管理的設計和實施。
——公司已任命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經理(管理者代表)協調相關部門(包括采購、生產、銷售等)的工作,確保各部門恪盡職守,執行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并報告所發現的任何示警信號和潛在風險。
——公司在負責任采購體系運行管理領導小組下成立了風險評估委員會,負責定期和不定期對已識別的供應商與原料相關信息進行評估,對原料來源的合理性(如:產地、產能、類型特征等)進行確定,對調查的原產地、運輸過程、供應商按照示警信號進行評估,發現示警信號,對示警信號進行調查并下達處理意見。
——公司按照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的要求每年對所有相關部門的主要人員至少開展一次供應鏈盡職調查管理體系培訓。如計劃有更新,公司會根據需要開展額外培訓。
——公司已面向上游供應商進行了培訓,傳達了最新的供應鏈政策和采購要求。公司已將盡職調查要求納入與直接供應商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中。
——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了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申訴機制,設立聯系渠道,收集有關方面的申訴信息。電子郵箱地址:Appeal@ytc.cn 或 YT_RMI@163.com。
——記錄保留:公司要求與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管理相關的所有記錄至少保存五年。
公司積極與供應鏈上下游及各相關方保持溝通,以學習了解負責任采購的最新動態與先進實踐。
公司積極參與RMI、CCCMC、ITA等相關機構組織的關于負責任采購的培訓;公司內部通過線上、線下集中學習等方式,開展了多次包括高級管理層在內專題培訓、業務人員操作手冊培訓等,使他們充分了解《OECD指南》以及負責任礦物采購和供應鏈透明度的要求。
五、風險識別(所有來源)
第一、公司設有一套健全的流程來識別供應鏈中的風險,制定了識別受沖突影響或高風險地區(CAHRA)的程序。程序包括使用的資源、確定CAHRA地區的標準以及更新和評估的頻率。
第二、公司建立了風險識別評估和管理辦法,公司設立了一套了解供應商(KYS)流程,納入關于供應商法律地位和身份信息、供應商分析和潛在風險的信息。我們的所有供應商今年已完成并交回KYS表格。公司由下設的原料采購風險評估委員會對涉及的錫原料采購供應鏈進行了風險評估,并有專業性團隊進行全過程的風險控制,公司的風險評估委員會與采購團隊一起審查收集的匯總信息,并進行風險評估,發布《低風險采購區域名單》《高風險采購區域名單》《供應商黑名單》。對目前公司采購到的各供應鏈進行了認真評估,在本報告期間,沒有發現與所提交的KYS表格相關的示警信號。
第三、公司依據《錫業分公司原料供應商信用管理辦法》,完成了年度供應商的信用管理評價,建立和完善客戶管理清單。要求提供每個合同的原產地信息,并確保能夠了解交易來源、運輸路線以及直接供應商的名稱和地點。
第四、在本報告涵蓋的時間段內上級公司未收到相關方(受影響人員或舉報者)申訴。
六、風險降低(僅高風險采購)
針對高風險供應鏈評估結果,公司要求錫原料采購部門及時采取以下的風險緩解措施進行風險管控:
(一)向錫業股份高級管理人員匯報高風險供應鏈調查評估結果,說明高風險供應鏈的相關信息、實際和潛在風險。
(二)按公司的供應鏈政策風險管理策略,制定和實施風險管理計劃。對存在的風險要制定和實施有效的緩解措施,并與供應商和受影響的相關方商議達成一致。風險降低策略包括:在整個可衡量風險管理過程中繼續開展貿易、在不斷降低風險的同時暫時中止貿易、在風險降低措施不可行或無法接受的情況下終止與供應商的合作。
(三)持續監控風險,風險情況產生變化后,再次進行評估。
(四)對于每筆來自高風險地區的交易,公司采用以下計劃來評估風險:僅與提供的礦物來源于廣泛認可的上游保證機制的供應商合作。對于每個高風險采購供應鏈,通過搜集每條供應鏈的監管文件,識別供應鏈上的每個關鍵節點。
(五)積極參加認可的上游保證機制——iTSCi國際錫供應鏈倡議,參與錫原料的追溯驗證。
(六)2021年,公司進一步強化供應鏈的風險管理舉措,建立高層工作機制,制定供應鏈風險識別和緩解工作規劃,收集整理風險信息,并基于收集到的風險信息進行初步風險評估。按工作計劃圓滿完成階段性工作,得到高層工作機制的一致認定。
(七)在中國五礦化工進出口商會(CCCMC)和合作伙伴的支持下,公司多次組織專題培訓活動,加強內部能力的建設,帶動同行業以及供應鏈企業供應鏈盡責管理能力同步提升。
云南錫業股份有限公司錫業分公司
2022年3月21日